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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時常在想,活著也就這麼一輩子,要如何生活,才算活過。

  然而,我想該追求的不是活過,而是一句老掉牙的話,「活在當下」──我,該怎麼活著。


  講起來簡單,真的也就這四個字,誰也都知道,但多少人做得了?

  海德格用畏來提醒著他活著,提醒著存在,越是汲汲營營的人越是得不到。

  我覺得他說對了一半。

  亞理斯多德說,我們活著的目的是為了追求幸福,而伊比鳩魯說,我們活著是為了快樂。

  其實是一樣的,即便兩人的形上學並不相容,不過嘛,幸福就會快樂,快樂不就幸福嗎?

  但那是我們的追求,就只是個追求,當我們在追求時才會意識到的,而處在當下的時候呢?

  說真的,當你感到快樂時,你需要意識到自己快樂嗎?

  當你感到幸福時,你那肥大又無用的腦袋,在這其中扮演不了什麼角色。

  我是說,或許我們的感覺都是需要經過腦部,但,唉,我指的不是那些功能,而是你的理智。

  幸福與快樂,當我們抽離自己的感覺,用意識來去觀看這一切時,早已消失了。

  但我們仍可以意識到,當然,不然我們怎麼知道什麼是幸福快樂?

  不過這就只是回憶罷了。你回憶起剛才那氣氛,回憶起剛才那感覺,回憶起剛才那人,那氣氛很快樂,那感覺叫幸福。

  就僅僅是回憶罷了。

  而你或許會想,這就是活著,活著就該這樣。

  是啊,活著就該這樣。

  然後在未來繼續尋找幸福快樂的範本。


  追尋不能帶給我們什麼的。

  什麼都沒有。

  或許回過頭,看過程,啊,是啊。

  這才是我值得珍惜的。

  但擁抱回憶,沒什麼。

  什麼都沒有。


  那怎樣才算活著?

  我總不能一直活在回憶前一刻的美好。


  第一次深刻地感到活著,是在喝醉的時候。

  很慚愧的我必須倚靠酒精。

  為什麼?


  是理智。

  理智的阻擾。

  阻擾著活著的感覺。

  為何我們總愛偉大的藝術品,為何我們總愛窺探文人騷客們的內心,藉著那或許攀上些美的境界,來讓自己感到慰藉。

  因為藝術品是感受的昇華。

  那是他們一輩子感覺的集合,他們對人事物感受的集合,是用他們特異於一般人的感受方式,將他們的寂寞、恐懼,將他們的喜悅、幸福,放入藝術品中。

  讓我們可以藉著這無生命之物,感受到生命。


  說到底,活著也不過是感受罷了。

  活著的感覺,都已經包含感覺兩字了,理智再出現似乎多餘。

  我感覺到我存在。

  怎麼也不該是我回憶起一分鐘前我存在。


  有一次,當我用時速二十的速度,騎車渡過台北橋,太陽在雲的散漫下遮遮掩掩。

  那風輕拂過帶著瓜皮安全帽的臉,皮膚感到水氣的濕冷,空氣中帶著河川的味道,嘴裡有種水的甘甜,除了座下機車發出的引擎聲外,再無別的聲音。

  那時我感覺我活著。

  就算我只是在騎著一台十幾年的老機車渡過台北橋。

  我活著。


  那我到底在追求什麼?

  幸福快樂?

  在那當下我是啊!

  就算我只是在騎著一台十幾年的老機車渡過台北橋。

  我是啊!

  我有因為害怕不存在而感到自己活著嗎?

  沒有啊。

  我只是在騎著一台十幾年的老機車渡過台北橋。

  就只是這樣啊!


  那我到底在追求什麼?感覺,唉。

  就像意志般難以捉摸。

  說到底,我還是不知道自己在追求什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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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路RuSiR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